一、国税总局:简化“简易计税”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3号《关于简化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备案事项的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 一般纳税人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的项目,实行一次备案制
  • 在按简易计税方法首次办理纳税申报前,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 备案后提供其他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不再备案
  • 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选择简易计税的,只需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备案

二、一级建筑师,实行网上申报

住建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行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化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注建秘〔2017〕18号)。

自2018年1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实行网上申报。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等,须通过“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三、《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社部规〔2017〕16号),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最大亮点就是,将拖欠工资“黑名单”制度纳入联合惩戒范围。鉴于此前所公布联合惩戒的参与部门多达40多个,明确32项联合惩戒措施。不难想象,企业一旦进入此“黑名单”,就是一个字--“惨”!

四、营业执照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律作废!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2015年10月1日前,在全国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应当换发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一律作废。

五、"四库一平台"业绩补录窗口关闭

2017年12月31日补录窗口将自动关闭,关闭后不再受理任何企业补录申请。

六、勘察设计资质电子化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勘察设计资质资格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7]67号)要求:

将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合同备案、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数据,全部纳入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实时对接联通,并保证上传数据及时、准确、完整。

对申请建筑行业、市政行业及其相应专业(人防工程专业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包括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同时申请的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在资质审查时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七、五大标准招标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2017年版)、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标准勘察招标文件(2017年版)、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7年版)、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等五个标准招标文件,要求《标准文件》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八、两项新规

2018年建筑业新规定

九、《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

住建部印发国家标准《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编号为gb/t51235-2017,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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